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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行政处罚立案(免予行政处罚申请书)

本篇目录:

不予立案的理由和依据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受理:(1)不符合起诉条件的。①原告不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②无明确的被告;③无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分析】:不予立案是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

免予行政处罚立案(免予行政处罚申请书)-图1

法律分析:法院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 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诉讼已经终结的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一百八十二条 对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对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作出书面说明,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理由不成立的,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免予行政处罚立案(免予行政处罚申请书)-图2

免予行政处罚什么意思

(2)免除行政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虽有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违法行为人免予处罚的一种处理措施。

(2)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2)免予处罚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免予行政处罚立案(免予行政处罚申请书)-图3

免予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有法定的特殊情况存在,对本应给予处罚的违法行为人免除对其适用行政处罚。它与不予处罚的规定有本质的区别。

免于行政处罚的条件

1、哪些行为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2、法律主观:行政处罚免予处罚的条件如下: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3、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4、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法免于处罚的三要素有:违法行为轻微、行为人有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的事实存在、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相关法律对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作了规定。

免予行政处罚条件是怎样的?

1、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哪些行为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3、法律分析:对于违法行为人减免行政处罚罚款数额的条件: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当事人是被胁迫或诱骗而违法的;当事人自首的、立功的;或者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等。

4、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免予处罚的条件如下: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5、免予 行政处罚 条件是怎样的?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6、法律主观:行政处罚免予处罚的条件如下: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 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免予行政处罚申请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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