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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

本篇目录:

行政处罚法关于听证的规定

1、法律主观:行政处罚法 大额罚款可以要求听证。

2、法律主观:行政处罚法对听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图1

3、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关规定执行。

4、从而有效地保障被处罚对象的合法权益,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听证程序。

这些情况应告知有听证权利!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12月1日起施行_百度...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如下: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图2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具体实施工作由其法制机构或者相应机构负责。第五条 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终结后,经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拟做出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会在处罚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外的就无权要求听证了。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图3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

1、法律分析: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如下: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河南省听证程序规定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如下: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法律分析: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

重大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在召开听证会15日前公告哪些事项: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时间、方式;听证参加人名额和产生办法;其他有关事项。

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如下:行政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作出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的活动。

3、法律分析: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办法。

4、法律主观:行政处罚的听证条件是当事人有行政违法行为;行政机关拟对其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例如较大数额的罚款;而当事人依法行使其权利,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

5、月1日,记者获悉,河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王凯签署政府令,《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12月1日起施行。

6、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到人民法院。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也有权要求听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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