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目录:
- 1、行政执法处罚告知书可以代签收吗
- 2、行政处罚告知书不签字的后果
- 3、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应载明
- 4、行政处罚决定的签发人应该是谁?
- 5、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什么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_百度...
行政执法处罚告知书可以代签收吗
不可以。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公告告知的方式予以告知。
根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听证告知书这些重要文书的送达应以直接送达为原则,只有在无法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才能采取其他方式送达文书。
三是从行政处罚法部分程序的设置来看,不难看出行政处罚相对人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完成某些事项的。
不需要制作送达回执。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不可以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
行政处罚告知书不签字的后果
1、法律分析: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2、法律分析: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3、法律分析:拒绝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有什么后果 只要是当事人已经被认为违法,无论当事人愿不愿意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字,处罚依然会执行。
4、不签字不影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生效,只要送达时注明即可。如对行政处罚有异议,可以提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应载明
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 警告 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内容有,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地址;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和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的签发人应该是谁?
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没有提出异议,或者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由行政处罚委主审委员拟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主任委员审核后报会分管领导签发。
2、《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有处罚决定权的政府、行政机关单位或受委托的其他单位签发。如:各级政府、城建、土地、环保、计生、城管等。在其职权范围内可以实施行政处罚。
3、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必须有相关执法人员的签章,并有执法机关的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4、应当查阅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是以单位名义作出,签发是内部问题。行政单位作出的处罚决定非经法律途径撤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单位自己撤销或变更),应当具有法律效力。依据就是行政诉讼法、处罚法。
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什么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_百度...
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具体载明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和申诉途径等,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分析: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的内容有,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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