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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条例(劳动监察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

本篇目录:

单位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会对单位来用什么行政处罚?

法律主观:拖欠工资的个人和单位,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如果属于情节一般的,那么这个行为就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当由相关的部门支付劳动报酬;如果是情节恶劣的,那么这个行为就属于犯罪行为,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处罚。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条例(劳动监察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图1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至100%的赔偿金。

哈尔滨市劳动监察条例(1997修正)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第一条 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黑龙江省劳动监督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劳动监察行政处罚条例(劳动监察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图2

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应该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可以通过拨打12333来进行查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劳动监察大队有哪些处罚权

1、它的职责是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我国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法律主观:劳动监察部门有执法权。如果用人单位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法应受行政处罚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监督其改正。

3、第四,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停产停业,是劳动行政监察机关责令严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的劳动关系主体停止生产或营业的一种劳动行政处罚。

4、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法律分析:劳动监察大队受理的案件主要是劳动者的投诉,如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侵权等的案件。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1、法律分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是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而制定的。

2、法律分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7号废止。废止理由: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代替。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5、劳动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劳部发〔1994〕532号已经废止,不再执行。其中第十七条是对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罚规定,现按《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执行。

6、违反《劳动法》可能导致的责任形式主要有三种: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有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监察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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