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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情节认定(行政处罚情形)

本篇目录:

行政处罚中重大违法行为认定是怎么样的?

1、法律分析: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为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没有依据或者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行政处罚无效。

2、重大的行政处罚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等。重大行政处罚内容: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的情节认定(行政处罚情形)-图1

3、行政处罚中如何界定情节严重行为 行政处罚案件中,违法行为人有造成较严重后果;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等情形时,可以认定情节严重。

行政处罚构成要件

法律主观:行政处罚行为构成要件 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法规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责任构成要件包括权力、职务、违法行为、过失或故意以及结果等。权力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所具有的能力。职务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能的状态。

行政处罚 行为构成要件 (1)必须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违法事实已经客观存在。 (2)违法行为属于违反行政 法规 范的性质,行政处罚只能针对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行政处罚的情节认定(行政处罚情形)-图2

行政处罚情节轻微如何判定

1、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刑法情节轻微认定标准:没有达到立案标准;不认为是犯罪的。

4、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轻微的认定,不同法律有不同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违法行为的轻微,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则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的情节认定(行政处罚情形)-图3

5、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此条并没有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情节轻微,依照法律可以不受刑罚处罚的,是否是犯罪 刑法第37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6、上海称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其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已经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二是没有造成危害的后果或者后果比较的轻微,三是企业初次违法并且被执法单位认定为不予行政处罚。

出借资质行政处罚认定标准

根据查询找法网显示,出借资质行政处罚认定标准: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出借资质处罚标准如下: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而挂靠经营正是对行政审查的规避和违反,挂靠者在不具备资质的的情形下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从事市场活动,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因此,挂靠经营在行政法上属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对挂靠单位和被挂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建筑法》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具体分为: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担没收违法收入、处以罚款、吊销资质,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等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行政处罚情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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